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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幾何時,“農家自製”、“純天然”、“純手工”等自製食品在網絡上躥紅。“雙11”臨近,銷售自製食品的賣家也在賣力吆喝。不過,記者瞭解到,目前,不少叫賣自製食品的網店、微店並沒有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甚至沒有營業執照,缺乏最基本的食品經營資質,取而代之的是誘人的圖片和店主拍胸脯的“良心保證”。 
  今年上半年,浙江消保委對部分有一定影響的微信(微博)食品開展比較試驗,隨機抽取熟肉製品、蛋糕、糕點等44個批次進行食品衛生指標檢測。檢測結果顯示: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有25批次,不符合率高達56.8%。寧波市消保委提醒,市民謹慎購買網上的自製食品,購買過程一定要留好消費憑證,以防萬一。□記者 俞林鳳
  [ 亂象 ]
  不少賣家無資質
  “我定期在網上買餅干給女兒吃。”王先生的女兒自從6個月開始一直反覆過敏。雞蛋、牛奶都是過敏源,而市面上的很多餅干都含有這些物質。後來,他在網上找到了一家烘焙店,店主專門做針對過敏兒童的餅干、蛋糕,裡面不含牛奶、雞蛋。一袋150g的餅干價格在15元左右。王先生擔心食品安全的問題,也詢問過店主,得知這家店店主並沒有實體店,也沒有註冊登記過。
  而有的市民已經在網購自製食品的過程中“翻過小跟斗”。今年過年前,《舌尖上的中國》風靡全國,其中有一集提到了腊肉。沈先生是無肉不歡之人,看了之後立馬在網上下單4斤農家自製臘腸,每斤30多元。快遞來的臘腸採用簡易的真空包裝。“起初兩根味道還不錯,吃到第三根的時候,經常做菜的沈先生覺得味道怪怪的,感覺變味了。但第四根味道跟前兩根一樣。”沈先生跟店主反饋,說有一根臘腸不新鮮了,對方認為,沒有壞,只是每個人的口感不一樣。
  沈先生覺得,香腸已經開封,檢測了也不能作為證據,另外對方並無實體店,異地維權太麻煩,為了一根臘腸花那麼多精力、物力實在不上算。這事最後不了了之。
  據瞭解,現在網絡上部分自製食品賣家往往既沒有食品生產許可證,也沒有食品流通許可證,有的甚至沒有營業執照,缺乏最基本的食品經營資質。
  “全憑個人良心”
  小徐,之前在寧波一家建築公司上班,現在則通過微信賣快餐。每天上午,是他最忙的時候——去菜場買食材,再在自家廚房做成蛋炒飯、炒粉、炒麵等快餐,主要客戶是方圓兩公里內寫字樓里的白領。
  小徐入行也是有典故的。建築公司年後開工多在正月十五以後。今年大年初十的時候,他接到了一個好朋友的電話,抱怨公司樓下只有一家餐飲店開門,吃了三天也吃膩了,價格是平時的兩倍。朋友說,小徐在家閑著也無聊,還不如給他們做中飯賺點外快。
  小徐外號“廚男”,本來就對廚房感興趣,聽了朋友這個建議,他第二天就行動了。蛋炒飯10元一份,外加雞蛋,2元/個。炒粉乾、炒麵條15元一份。“我用的都是好東西,腊肉之類的配料都是從老家帶來的。最初用的油都是山茶油,後來考慮到成本,改成了金龍魚,但是是非轉基因的。”小徐說,起初只做朋友一個公司的單子,一天銷售額也就一兩百元,後來越做越大,他就邀請退休的媽媽加入到他的隊伍里。好的時候,一天銷售額能達到一兩千元。
  像小徐這樣的微商已經不少。陳女士在微信上賣蛋糕也賣得風生水起。經過兩年的積累,現在陳女士已經把業務從個人擴展到公司,一些公司的茶歇、婚慶的甜品也會承接。最忙的時候,一天要連軸轉10多個小時。
  不管是小徐還是陳女士,都坦言,自己並沒有領取營業執照,也沒有餐飲許可證,在微信上賣快餐、糕點的多數都是這種情況;至於選材、製作也不受監管,全憑個人良心。
  [ 回應 ]
  安全監管難度大
  雖然自製食品賣家總會秀食材的源頭、製作工藝等,但是購買者也難免會有擔心。
  王先生也曾在微信上買過生日蛋糕送家人,交易地點是在鄞州萬達。那天,一家人吃蛋糕的時候,還有人顧慮,蛋糕的原料哪裡來的、操作台乾不乾凈、賣家究竟是自做還是轉手買來的……
  跟網售自製食品不同,實體的餐飲店或者烘焙店成立需要達到很多條件,註冊登記、領取餐飲許可證,廚房、經營場地都需要達到一定標準,從業人員需要取得健康證,此外還要通過環保部門、消防部門的審批等等。
  《浙江省麵包糕餅現場制售許可現場核查要求(試行)》對於糕點現場制售的場所有嚴格的要求,私家烘焙場所就算申請也很難拿到餐飲服務許可證。
  寧波監管部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微信私家烘焙的生產、經營場所通常位於住宅小區內,無對外展示的招牌或廣告;部分賣家只提供約定地點提貨,即便是購買者都不清楚經營場所位於何處,由於網絡銷售隱蔽性強,使得違法行為的發現、取證、執法都存在相當難度。
  據瞭解,下一步監管部門將會對網絡第三方平臺進行行政約談,進一步規範網售的自製食品。
  ■提醒
  寧波消保委:
  謹慎購買網售自製食品
  寧波市消保委的工作人員認為,市民通過微信進行消費,如果對方有真實的公司名稱、具體地址,維權相對容易。如果只是朋友之間的買賣,那就屬於私人交易。目前,現在包括《消法》等在內的法規並不能約束微店等的營銷。一旦出現糾紛,消費者將可能面臨維權困難。
  業內人士表示,利用微信、網店銷售自製食品的店主,加強自我監督,最重要的是要保證消費者的食品安全。對於消費者而言,也需提高消費安全意識,註意保存交易過程中的所有憑證,比如:購貨憑證、賣家真實的聯繫方式、交易記錄等,萬一遇到食品安全問題,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加強監督與管理。
  據瞭解,去年10月,國家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送審稿)》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並承擔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未履行法定義務,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並先行賠付。不過,目前草案尚未獲立法部門通過。
  ■鏈接
  浙江消保委:
  超五成微信食品不合格
  今年3-5月,浙江消保委聯合溫州質監部門對部分有一定影響的微信(微博)食品開展了比較試驗,隨機抽取熟肉製品、蛋糕、糕點等44個批次進行食品衛生指標檢測。檢測結果顯示:不符合國家標準25批次,不符合率高達56.8%。 
  浙江省消保委方面介紹,在抽檢的25個不合格批次中,有20個批次的產品出現了菌落總數超標的情況。菌落總數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標志著食品衛生質量的優劣,而菌落總數不合格主要在於商家殺菌的工藝不成熟,或是在運輸和存儲的過程中環境條件不合理導致的。
  另外,大腸菌群超標現象也很普遍,25個不合格批次產品中有16個批次出現了該問題。不少食品甚至出現大腸菌群超標8倍的現象,這些在以往同類食品的監測中也是十分少有的情況。
  5月份,檢查人員實地走訪了部分微信(微博)美食加工場所。10家被檢商家中有7家沒有取得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大部分是家庭式作坊,生產區與其他功能區沒有隔離,食材堆放隨意凌亂,連最基本的衛生要求都達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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