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張鵬《中國青年報》(2014年12月11日07版)
  12月8日, 中國青年報以《甘肅敦煌陽關遺址保護調查》為題反映了圍繞陽關遺址保護與開發存在的矛盾和問題。
  當天,敦煌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對外發佈聲明稱:“該報道所反映的政府招商引資、行政執法不當、文物保護利用與維護企業權益矛盾亟待妥善處理等問題均客觀中肯。”
  這份官方聲明還表示:“這一事件發生在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重要背景下,對於敦煌市政府是一次生動和深刻的教育,更加凸顯出加強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緊迫性。”
  敦煌市政府認為,當前敦煌正在響應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的國家戰略,加快建設敦煌國際文化旅游名城,“保護第一”是我們確定並遵循的首要原則。不論是保護文化遺產還是自然遺產,不論是推進開發建設還是支持企業發展,敦煌市政府都將堅決依法辦事,不越位、不缺位。
  聲明還表示,“法治中國需要媒體力量,法治政府需要輿論監督”。
  值得一提的是,陽關博物館館長紀永元12月8日致電中國青年報,表示報道客觀地反映了問題。與此同時,紀永元認為,2010年3月2日,敦煌市政府下發的《敦煌市人民政府關於對敦煌沙漠生態旅游景區規劃的批覆》(敦政發[2010]22號),批准第三方在陽關遺址這一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內進行開發建設旅游項目,違反了敦政發[2006]176號文件的規定和《陽關文物旅游景區保護開發合同》約定的排他性條款。
  紀永元介紹說,2006年9月5日,敦煌市人民政府下發了《關於陽關博物館項目建設有關問題的批覆》(敦政發[2006]176號),明確“陽關博物館項目是政府倡導、民營運營、社會支持、文化事業與旅游經濟相結合,共同開發文化旅游項目的一次成功嘗試……陽關文物旅游景區的保護開發和陽關博物館的發展建設應堅持相互依存,共生雙贏,長期合作的原則。”
  “一個丫頭不能許兩家。”紀永元認為,2010年,敦煌市政府批覆批准的“沙漠生態旅游景區”與陽關景區依賴於同一資源,是同一資源不同名稱的兩個景區。
  “該批覆確定的沙漠生態旅游景區範圍,不但與市政府公佈的陽關遺址保護區保護範圍完全重合,而且與市政府批覆給陽關景區的核心資源所在範圍完全重合,把墩墩山烽燧、陽關遺址(古董灘)、西土溝兩岸墓群、西土溝水系等陽關景區的核心資源都劃給了第三方,違反了敦政發[2006]176號文件規定的和《陽關文物旅游景區保護開發合同》約定的排他性條款。”紀永元補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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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敦煌:“法治政府需要輿論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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